•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机构设置
    • 现任领导
    • 教学设施
    • 学院风光
    • 地理位置
  • 新闻中心
    • 社院新闻
    • 统战时讯
    • 要闻关注
  • 党建工作
    • 理论学习
    • 党员活动
  • 教学培训
    • 教务管理
    • 教学动态
    • 师资力量
    • 学习体会
  • 科研工作
    • 科研动态
    • 经典论述
    • 科研管理
    • 政策法规
    • 统战文选
  • 文化交流
    • 中华文化
    • 陕西地域文化
  • 后勤服务
首页 >  学员风采

袁京连:加强无明确责任主体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023-03-15 17:32:50 供稿:陕西政协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4689
点赞
1


袁京连
住陕全国政协委员
陕西长安华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一期党外中青班学员

    消防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惠及民生、确保民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统计,2012年至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居住场所火灾发生率较高,其中,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居住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存在管理盲区。”住陕全国政协委员、陕西长安华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京连认为,无明确责任主体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居住建筑多为老旧小区、棚户区、移民安置区、拆迁安置区等,由于年代久远,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常年失修等原因,火灾隐患增多且长期存在。”袁京连说,一旦发生火灾,几乎无法及时组织扑救,更易造成人员伤亡。

    同时,无明确责任主体居住建筑相关的火灾防控工作难以落实。“此类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消防设施的定期更换、居民消防演练等工作很难开展。”袁京连说,由于此类建筑无责任主体,因此监督和综合治理的效果也不明显。

    对此,袁京连和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吴德伟联名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无明确责任主体居住建筑的统计和排查,摸清底数、评估风险,按照风险等级提出监管和整改方案。

“为提升此类居住建筑及所在区域整体的消防安全和管理水平,还应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无明确责任主体居住建筑的监管主体,并将其纳入城乡规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乡村设施改造等项目一体化部署,提高区域整体消防安全水平,降低火灾发生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袁京连建议。

【返回顶部】 【内容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 第十期中青班赴宝鸡、杨凌现场教学
下一篇: 陕西省第九期中青班结业暨第十期中青班实践锻炼座谈会花絮
签收情况
序号 所属部门 签收人 签收IP 签收时间 过期时间 签收状态
信息日历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84号 电话:029-83690093 邮编:710061      陕ICP备20001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