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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11-13 11:14:14 供稿:杜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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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下午,院长李进权主持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决定》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第一次在全会《决定》中对社会主义学院提出明确任务,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的高度信任和殷切期望,这对于社会主义学院来说意义重大,大家精神振奋,备感责任重大。大家表示,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好《决定》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决定》对社会主义学院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切实发挥学院“三个基地”作用。

会议强调,全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省委和省委统战部的要求,组织全院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决定》和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决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将会议精神融入到教学科研中,积极推进四中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切实把《决定》对社会主义学院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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