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纪在前,戒尺高悬,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生动写照。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往实里落,往深里走,4月28日至30日,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教材,采取集中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细学精研深悟,教育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持续增强纪律意识、深化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
大家一致表示,要把《条例》这本教材作为行动指南,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把《条例》这把戒尺作为监督利器,不断提高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明确自己的行为边界,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要把《条例》这面镜子作为自律参照,在实践中经常对标检视反思,敢于刀口向内、自正衣冠、红脸出汗,努力做新时代优秀党员干部的标杆榜样。
抓好党纪学习教育,首先要端正态度,关键在学懂弄通,目的是落地做实,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用《条例》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01、用求知的态度细学,常学常新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学院党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学一步,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条例》,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学党纪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党的任务落实的坚强保障,更是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周静强调,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在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各党支部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集中组织领学,划分小组自学,体会交流研学,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边学习、边工作、边检查、边整改,立学立行、自查自纠、即知即改,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愿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真正成为一名信念坚定、服务人民、勤奋务实、勇于担当、廉洁奉公的优秀党员干部。”学院办公室主任王西军在学习交流中谈到,通过原原本本读《条例》,新旧对比学《条例》,大家普遍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也更加坚定了作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02、用求真的态度精研,入脑入心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旨在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党员、用纪律保护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
为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准确把握《条例》主旨要义,抓好《条例》贯彻执行,4月29日下午,中共西安市委党校李颂华副教授为学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作了专题辅导授课。
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分则中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条文,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
“要加大对《条例》的阐释和解读力度,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突出抓好党的纪律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袁炜伟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思考。在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和课题研究过程中,要把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结合贯通起来,让党的纪律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03、用求实的态度深悟,见人见事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于学,践于行,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作为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导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朱丽强调,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以实际行动执行党的纪律规矩,不断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社院力量。
教研室副教授王晓琎认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教鞭和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言行的标准和遵循。要持续加强学习理解,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的重要规范,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不破底线,在党纪的阳光下滋润健康成长。”
“党员干部要时常对照党纪检视心灵、洗涤灵魂,校准价值坐标,当党规党纪的维护者,做守规遵纪的模范者,以实际行动捍卫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教务处副处长贾晓勇如是说。
总务处干部田彪在发言中说:“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堂课、一阵风、一场考试就结束的即时命题,而是与日常监督、巡视整改、工作考核相融合的必答卷,要从思想深处守好阀门、筑牢堤坝、扎紧篱笆,持续增强思想免疫力,提高对党忠诚绝对值,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扰、不为权所迷,始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接受党纪学习教育淬炼洗礼,在用心“学纪”中提纯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提高能力,在对标“明纪”中提振精神,在严格“守纪”中提升素养,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忠诚于党、校正言行、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