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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工作规范

2017-06-05 15:07:49 供稿:任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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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负责学院教学内容规划和每个主体班的课程设计

    1、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既是上课的教师,也是学院课程的规划和设计者。

    2、教研室每年要组织专职教师依据年度培训计划,征求教师的建议,规划设计每年的课程,制作“课程菜单”。

    二、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承担教学工作

    1、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主要承担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一战线历史、理论与政策;政党与政党制度;参政党的历史、理论、建设;中华文化等方面的课程。

    2、专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要有完整的讲稿和讲授提纲。

    3、对于难度较大的专题讲座,教研室要组织集体备课。

    4、承担新的专题讲座的专职教师,其讲授提纲要经教研室集体审定,方可安排上课。

    5、新进教师上课前要进行试讲,经认可后方可上课。试讲计算课时量。

    6、年轻教师参加教学培训中的学习辅导工作,收集学员对教学的反馈意见,解答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7、加强教师的业务培训。组织教师聆听外聘教师中著名专家学者的高层次讲座。鼓励专职教师参加业务学习,支持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

    8、为鼓励专职教师多上课、上好课,上课发给课时费,课时费标准按照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03号执行。

    三、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承担科研工作和社会调研工作

    1、陕西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是我院的科研管理部门。专职教师既参与我院科研管理,又是科研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2、专职教师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

    3、学院要积极组织、安排专职教师深入统一战线工作实际开展社会调研活动。

    四、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参与《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的编辑工作

    按照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的相关制度执行。

    五、陕西社会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在主体班上课进行不定期的教学评估

    1、评估活动由教研室组织。

    2、评估的方式可采用发放学员测评表、召开座谈会、教学观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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