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晨,南京大学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科研创作处处长。教育部美育教指委副秘书长,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委员,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理事会理事,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环艺院副院长,民盟中央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民盟陕西省委常委,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六个一批人才”“杰出青年人才”“百青文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