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中青班学员 王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内容,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更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必然要求。通过近期对这“两个全面”内容的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使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初步树立了法治思维方式和改革创新意识。下面,我结合建筑行业实际,谈一下个人的学习体会。
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理解
目前,建筑市场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比如有《建筑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等,各省市还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条例。但是,在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过程中,没有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不按招投标的规定和程序执行;即使有些项目在形式上是合理、合法、符合程序的,但实际上却存在着潜规则,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领导干预或参与的情况,导致了社会上一些围标、挂靠甚至有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不但给国家和集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建筑行业的利益矛盾纵横交错,官司麻烦也比较多,有了问题往往不是去积极寻找法律依据,寻求法治办法解决,而是想方设法找人、托关系。有人将这些问题归咎于公众的法律意识不强、法治素养不高,这种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并不完全对。必须看到,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权力都在染指;有资源的地方,权力都在伸手,这种现象跟一些地方的司法生态有很大关系。其根源就是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在法律法规的运行和监管上漏洞太多、余地太大。
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习近平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感觉习总书记的对于司法公正的提法很符合国情,案件的审核就应该是法官按照法律的程序规范要求,由法官进行依法办案,领导干部不应该人为的干预办案。这些都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法治的最终呈现,应当是一种良好的状态,当出现违法现象时,依法治之成为共识和行动;当人们解决问题办事情时,法治成为共同价值和信念。诚然,我们知道这样的状态还很难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必须把法治导入良性循环,使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在这个轨道上不断向上攀升。
二、对建筑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理解
建筑行业是中国的传统产业,也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低迷,政府的楼堂馆所也停建缓建,对建筑市场的冲击很大。怎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今天,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每一个建筑人都应该考虑的问题,也就是说,企业要生存,职工要吃饭,企业必须要进行改革。针对改革的具体措施,我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
一是要积极发挥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极不规范,各省市对外地企业的准入门槛也不尽相同,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保护主义严重,比如,有的地方明文规定不允许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一定要尽快地调整适应,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打破这种被动的局面。企业还要积极发挥国际承包资质的作用,不断强化国际承包的经验交流,切实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比如,现在非洲一些国家的生产条件、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落后,我们有国际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考虑去国外拓展市场,在创业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要充分认清形势,提升服务意识。企业要对陈旧落后的经营观念、僵化臃肿的组织体制、粗放迟钝的管理流程等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要增强广大员工的主体意识和服务意识,让他们意识到市场竞争的压力,调动他们积极工作的动力,激发他们创造价值的活力,通过全体员工全身心投入和优质服务,使企业占领市场。
三是要改革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企业改革的重心要放在激活机制上,要从改革管理机构入手,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采取定岗、定编、定薪,实行全员公开上岗。进一步加大劳务作业层与企业的分离力度,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方法,促使其走上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之路。
公平正义如阳光、空气,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面对依法治国和改革发展繁重而艰巨的任务,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想一帆风顺推进我们的事业是艰难的,作为一个公民,可以预见,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肯定会有来自各方的困难,关键是我们要有客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每个人都应把自己置身于“四个全面”战略的伟大事业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树牢法治思维,坚定改革精神,力所能及地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