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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陕西解放区
2009-12-18 14:07:49
供稿: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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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陕西省境内存在着两个根本不同的行政区域。一个是中国共产党创建和领导的陕西解放区,一个是中国国民党在陕西的统治区。历史赋予了陕西人民“保卫陕西解放区”和“解放陕西国民党统治区”这两个伟大而艰巨的任务。在中共中央和中央西北局、中央中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战斗大力配合下,经过4年多的艰苦奋斗、浴血激战,陕西人民胜利地完成了这两大历史任务,最终实现了陕西全境的解放。
解放陕西全境的概述分上、下两篇,上篇概述保卫陕西解放区的史实,下篇概述解放陕西国民党统治区的史实。
本文是《解放陕西全境概述》的上篇,分七个部分:一、陕西解放区的概况;二、遵照中共中央“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陕西解放区的人民积极进行民主运动与和平建设;三、国民党军不断侵犯陕甘宁边区,解放区军民坚决实行自卫反击;四、国民党军大举进攻陕甘宁边区,中共中央率党政军民主动撤离延安;五、国民党占领延安后的反动设施,蒋胡军对陕西解放区的蹂躏和破坏;六、西北野战军和地方人民武装奋战歼敌,胡宗南部溃败逃出延安以北地区;七、延安光复,百万人民重见天日,解放区军民积极恢复建设,支援解放大西北。
一、陕西解放区的概况
本文所称的“陕西解放区”,是对陕甘宁和晋绥两个边区在陕西省境内的辖区的统称。
陕西解放区地处陕西省的北部,它的绝大部分是陕甘宁边区在陕西境内的辖区。抗日战争胜利后,陕甘宁边区共有5个分区、33个县(市、区),其中在陕西境内的有4个分区、24个县(市、区)。即:延属、关中、绥德、三边分区,延安市,延安、安塞、志丹、子长、延长、延川、固临①、甘泉、富县、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赤水②、淳耀③、定边、靖边、吴旗、安边县,延属南泥湾垦区、关中分区中心区。晋绥边区的神府县也在陕西境内。陕西解放区共25个县(市、区)。
陕西解放区约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20.6万平方公里的24%。人口约110万,占全省总人口1026万的10.8%。
陕西解放区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在西北的党组织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革命根据地。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甘后,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历经八年抗日战争,它已经发展建设成为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陕甘宁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晋绥边区的一部分。是全国人民向往的最进步最民主的地方。在这里,政治自由民主,吏治清明廉洁,各族人民团结,生产向前发展,群众的物质生活较抗日战争前普遍有所改善,并且部分达到丰衣足食。在农村,从以前的以雇农贫农为主变成了以中农和富裕中农为主,人人有饭吃,乞丐已经绝迹。
陕西解放区的发展和成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是完全正确的。陕西解放区的存在和发展,既是陕西人民的骄傲和自豪,更是陕西人民的希望和未来。
二、遵照中共中央“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
陕西解放区的人民积极进行民主运动与和平建设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基于对国际新格局和国内阶级关系阶级矛盾新变化的正确分析,认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使中国获得一个进行和平建设的有利时机,在告诫全党吸取大革命失败的教训,高度警惕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发动新的内战的同时,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建国方针,主张团结一切爱国民主的力量,充分利用战后对中国人民有利的大好时机,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这条方针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迫切愿望和根本利益,因而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
陕西解放区的延安,是中共中央和八路军总部所在地。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全解放区的军民热烈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决执行中央的方针,更加积极地进行和平劳动和和平建设。解放区的和平建设是全面的,它包括政治的、军事的、经济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其中尤为突出的则是广泛开展的选举、减租、生产三大群众运动。
(一)选举
陕甘宁边区的选举,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包括解放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第一个进行的自下而上的普选,为国内外所关注,中共中央给予了热情的关怀和具体的指导。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1945年10月15日发表题为《要在全国人民前面做出好的榜样》的社论,指出:“在抗战胜利结束以后,陕甘宁边区是第一个进行自下而上的普选的地区。边区这次普选,对于全国政治的民主化和地方自治的推行,将会提供许多宝贵的经验。因此,这次普选不仅是边区人民的一件大事,而且对于全国民主运动与和平建设,也有极重大的意义。”号召全解放区的公民积极参加选举运动,充分运用自己的主人翁权利,认真检查政府的工作和工作人员的作风,选出为人民所信赖能为人民办事的代表;号召各级干部坚决执行放手发扬民主的方针,坚定群众观点,大胆地诚恳地鼓励人民检查自己的工作,向人民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批评,改进自己的作风;号召所有的共产党员要更好地和一切民主分子进行合作,并在倾听群众意见和自我批评上做大家的模范。
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对边区的这次普选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并精心地进行指导。第一,边区和分区进行试点试选,取得经验。边区首先派出包括中央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强有力的4个工作组,在延安市的新市乡、延安县川口区的第一乡和第五乡、延长县三区的第三乡,进行了为时近20天的试点试选工作。边区政府9月6日发出选举工作的训令后,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于9月18日召开汇报会议,对新市乡等4个乡的选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要求各分区自己选择二三乡,再进行试点试选,培养本地的选举工作骨干。试点乡的试选经验,为边区政府和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制订有关的法令、指示提供了依据,为全面铺开乡选工作提供了具体经验。第二,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将党的有关选举工作的具体目标、选举原则、基本方针等交给群众,为群众所掌握和执行。边区政府和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训令、法令和指示,均发表在《解放日报》上,公开与群众见面,并通知各地的读报组、小学校、民校、夜校、文艺宣传队等,广为宣传和解释,使普选成为当前的舆论中心。使大家懂得,“完成乡、县、边区三级政权的改选”,是这次普选工作的具体目标;“坚持不分阶级、党派、民族、性别、信仰,不受财产与文化程度的限制,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是这次选举的原则;“在三三制政策的精神下,发扬民主,团结人民;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教育干部,整顿作风,改进工作;自由选举,选举好人;健全民主制度,加强地方自治”,是这次选举工作的基本方针;“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检查政府工作和人员,尤是选举工作做好的主要关键”。西北局还发出了党内指示,要求全党切实执行政府有关选举工作的训令、法令和指示,把普选工作“当作当前最中心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真正做好。第三,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后,精心进行具体指导。经过一个月左右的边区和分区试点试选,三级选举的基础乡选工作于10月中旬全面铺开。在乡选工作将要全面展开之前,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乡选工作的指示,根据试点乡的经验,就“如何贯彻选举工作方针”,“如何放手发动群众检查政府工作和工作人员”,“如何选举代表”,“如何开好代表会”,“如何改乡议会为乡人民代表制”等问题作了具体的指示。这个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很有利于这次乡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在选举工作即将转入县和边区两级选举的时候,边区政府选举委员会又于10月27日发出《关于做好县和边区政权改选工作的指示》,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指示。县级政权改选工作顺利完成,并选出了出席边区参议会的135名正式议员和35名候补议员。
陕甘宁边区的此次普选工作,原定于1945年12月底完成。但由于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准备发动内战的影响和干扰,致使边区新的一届参议会迟迟不得召开。整整推迟了三个月,直到1946年4月2日,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才在延安开幕。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朱德代表中共中央到会讲话,号召边区人民把边区建设成为和平民主新中国的更光明的灯塔,更坚强的堡垒,并且与全国人民一起来粉碎反动派的阴谋,推进全国的民主事业和建设事业。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代表政府作了工作报告,报告在总结抗战时期建设的基础上对1946年至1948年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复员方案》、《陕甘宁边区1946年到1948年建设计划方案》、《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陕甘宁边区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并发通电多通,要求国民党政府实行政协决议,彻底实行停战协定,撤除对陕甘宁边区的封锁。会议选举高岗为参议会议长,谢觉哉、安文钦为副议长,习仲勋等9人为参议会常驻议员;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李鼎铭、刘景范为副主席,贺连城等16人为边区政府委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会议还选举林伯渠、李鼎铭、谢觉哉、高愉庭、霍祝三、马济川、柯仲平、吴满有、杜瑞兰、鲜维俊(回)等10人为出席“国民大会”的正式代表,田绍锡等4人为候补代表。
1946年4月27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以此为标志,陕甘宁边区的乡、县、边区三级选举工作正式结束。
(二)减租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根据地普遍实行的一项基本政策,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照顾了地主的合法利益,促进其转向从事经济事业的积极性,对于团结全国各阶级各阶层坚持抗战,并取得最后的胜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出于“和平、民主、团结”建国的主张,继续在解放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1946年12月25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1946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中对此作了精辟的阐述。《方针》指出:“各地务必在1946年,在一切新解放区,发动大规模的、群众性的、但是有领导的减租减息运动”,“使广大群众,在此运动中翻过身来,并组织起来,成为解放区自觉的主人翁。在新解放区,如无此项坚决措施,群众便不能区别国共两党的优劣,便会动摇于两党之间,而不能坚决地援助我党。在老解放区,则应复查减租减息的工作,进一步巩固老解放区。”
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根据陕甘宁边区执行减租减息政策的实际情况,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对开展减租运动作了具体安排。西北局在1945年12月28日《关于1946年边区工作任务的指示》中,要求各地“研究历年减租情况,继续进行查减,并整理租佃关系”。1946年4月召开的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进行查租保佃、贯彻减租方针”的提案。7月16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减租和查租的指示》,具体规定:“在减租已较彻底的绥德和关中一带,应以复查和保佃为主;在减租尚不彻底不普遍的陇东庆、合、镇一带,应以减租、退租、勾欠、换约、保佃为主;在安边除切实依照租佃条例进行退租、勾欠、换约、保佃,达到彻底减租外,同时应根据其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各阶层利益。”并且重申:地主非法倒算的土地应退还农民耕种,地主假典假卖、抬高租额、骗取陈租、明减暗不减等不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并补偿农民的损失。
各地的选举工作普遍与减租查租工作相结合。绥德分区行政专员公署于1945年11月14日发出《1945年减租办法》,要求各地结合乡选认真减租和查租。这个《办法》不但对定租、活租、夥种、安庄稼①的减租交租作了具体规定,还对夥种、安庄稼的副产物柴草的分配、灾后的减租以及公地、学田、水地、树木的地租等,也作了具体规定,深受群众欢迎。《解放日报》全文刊登,供各地参考。关中分区的马栏市在试选检查政府工作中,提出有关租佃纠纷的议案68件,主要是地主违犯租佃法令多收租子,灾年不按法令减租而在次年补收租子,一地多佃制造纠纷等,除调解处理,市人民代表会对其中较普遍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决议进行纠正。子洲县双区市农会召开佃农会查租,既揭发出了一些地主违法收租的行为,也教育佃农提高了执行政府租佃法令的自觉性。富县的张村驿、黑水寺、大义等区,通过群众性的查租,地主向佃农退出了违法收取的租子,包括献地共折合土地2343亩、窑洞37孔、房屋3间。减租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进一步推动了农业生产运动的开展。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但是,鉴于当时全面内战尚未爆发,国共关系尚未最后破裂,为了争取一切可能争取的社会力量,减少变革农村土地关系中的阻力,中央这个指示又规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不是无条件地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而是除了没收和分配极少数大汉奸的土地之外,主要通过清算、减租、减息、献地等方法,使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7月,中共中央又考虑根据孙中山赎买地主土地的主张,对一般地主的土地采用发行土地公债的办法进行征购,然后分配给农民。根据中共中央的新政策,陕西解放区农村的减租运动向前推进了一步,不少地方的农民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起来清算地主,有的地方地主主动向人民政府献地,有的地方人民政府准备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的土地。不久全面内战爆发,国民党军进犯陕甘宁边区,致使这场改变农村土地关系的伟大群众斗争,暂时停了下来。
(三)生产
物质生产是解放区和平建设的基础。中共中央1945年11月7日提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12月15日,中央进一步提出:“按照11月7日指示,各地立即准备一切,务使1946年我解放区的生产超过以前任何一年的规模和成绩。”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解放日报》于1946年2月l0日发表题为《前进一步》的社论,专论陕甘宁边区的生产运动。号召“陕甘宁的干部认真研究和及早布置自己所在地区当年的生产运动,以期当年的生产成绩能够超过以往任何一年”,“为全国和平、民主建设树立一个更好的榜样”。
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对开展生产运动作了具体部署。西北局在《关于1946年边区工作任务的指示》中指出:“努力发展增加边区财富的方针应该继续坚持。在农业方面以增产粮食为中心”,“工业方面,除公营的某些自给工业仍坚持与改善外,应特别着重发展家庭纺织”,“争取明年粮食、布匹的增产,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指示还要求继续整理各种合作社,使合作社经济与农村经济结合起来,救济受灾群众,坚持机关、部队、学校的自给性生产,开展全解放区的生产运动。同时,《解放日报》发表了边区1946年至1948年的建设计划方案,号召广大军民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实现。
农业生产是解放区生产的中心。为改进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的产量质量,西北局于1945年12月29日邀请农业科技人员和劳动模范进行座谈,专门讨论改进农业技术问题。会议一致认为,改进农业技术是边区生产运动中极重要的工作,要使边区的生产运动更提高一步必须着重于农业技术的改进。会议指出,要贯彻和实现改良农业技术的方针,首先要领导机关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导,要使全体干部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把组织工作与技术工作结合起来,干部不仅是群众生产运动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同时要成为生产技术的指导者,农业生产技术研究机关必须把自己的科学理论与技术指导同群众的经验结合起来,把群众中已有的丰富的农业技术经验加以研究然后再到群众中去推广,而对于任何新技术新品种等的推广必须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主持座谈会的习仲勋还特别指出:必须认识改良农业技术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必须采取有领导有计划的群众路线,一方面反对对此不闻不问的错误思想和态度,一方面又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根据当地群众的具体情况,一步一步地做,且忌强迫命令和形式主义。1946年3月29日,西北局又召开专员和地委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春耕生产。习仲勋就组织春耕生产问题讲话,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上级对下级、下级对群众,能经常具体领导,具体解决问题”,把1946年的春耕生产搞得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好。为扶植农业生产,边区政府财政厅于1946年3月9日拨发救济粮4000石,移民贷款1000万元、粮食2000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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